紙筆考場規則
一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,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二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進入考點後,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,不得在考場外逗留📚,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👨🏿🦰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🧑🏼🎤。
三🦊、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熊猫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😊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,以及鉛筆、橡皮、繪圖儀器等👩🏽⚕️,或者按照熊猫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💇🏼、報紙🥉、稿紙、圖片👩🏿🔧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照相設備👩🏼🍳、掃描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👔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、用品等。
四、考生入場後,對號入座,將《準考證》𓀄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。《準考證》正🥗🙎🏼♀️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🦸🏿♀️。考生領到答題卡、答題紙、試卷後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🍈。凡漏填(塗)🧑🏿🚒、錯填(塗)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🔰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遇試卷👨👩👧👦、答題卡🤵🏼♂️、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、漏印、重印、缺頁等問題,可舉手詢問。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。
五、開考信號發出後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。
六🧑🏽⚖️、開考15分鐘後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⚀,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熊猫考試機構規定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🔗。
七📌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🚴♀️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,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🧝,不得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⏲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🙇🏼♂️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🧑🏿⚖️,不準吸煙,不準喧嘩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💇♀️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🤾🏼♀️、旁窺、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🧕🏼,不準傳抄試題、答案或者交換試卷🔑、答題卡、答題紙💛,不準將試卷、答卷、答題卡、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。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,由監考員逐一收取。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。
十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🏋️♂️,有違紀🤚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🤷🏿♂️,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;涉嫌違法的,移送司法機關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。